2018年3月份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“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%”的要求,理论上湖北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下调至0.783元/千瓦时(用电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),但是很多工商企业表示电价实际上并没有降低,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“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,清理电价附加收费,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,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%”,虽然广大工商从业者都很期待,但是电价降低可能又是镜花水月,本文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为什么降电价那么难。
在很多大型商业地产企业中,个别区域的门店会有很强的自主权。即便是总部层面表了态,有时候要层层落实下去也需要克服很多困难,可能就会存在一些不到位的地方。对于一些个人业主,落实起来会更加困难。像是很多街边便利店,租用他人的房屋,电网确实降了电价,但是房东并没有同时给租户降价。这样的案例非常多,但多是分散的小用户,很难监管。
受商业利益驱使,部分转供电主体存在侥幸、抵触心理,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。还有部分转供电主体存在随意加价、不退补多收电费、分摊电费不公示、随意加价电费或变相提价等行为,导致终端用户对电费收取产生误解,影响了降电价政策获得感。
很多商场物业、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实际上承担着转供电的职责,但并没有获得合规的身份和相应的费用。提供转供电服务,收取合理的‘服务费’‘管理费’无可厚非。基于转供电的特性,转供电主体的确可以在合理范围内收取一定的费用,“但仅限电梯、空调、公共照明等公摊用电和线路损耗产生的费用。
政府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的降低工商用电价格的措施,但是随之的配套规章制度却并未得到落实,因此电价降低还是有很大的难度的。
湖北仪天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
2019年4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