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核电发展速度下调之后,水电承担起我国“十二五”能源需求的“接力棒”。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近日表示,未来五年将建设1.2亿千瓦水电,而在过去的100年间我国水电的总量仅为2.13亿千瓦。业内人士表示,水电建设提速的核心是补位核电的放缓,但如何解决水电发展与环境污染间的关系,可能是未来水电建设提速后监管层需要抉择的核心。
据刘琦介绍,“十二五”规划纲要提出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,并明确“十二五”期间要开工建设1.2亿千瓦水电的目标。事实上,我国水电自1910年开始发展,装机总量于2010年底达到2.13亿千瓦,其中“十一五”期间新增水电0.96亿千瓦。
早在去年国家能源局曾经提出过到2020年水电装机总量达到3.5亿千瓦的水电发展目标,此次提出的1.2亿千瓦目标,意味着未来五年内的水电建设速度将远远超过“十一五”和过去百年建设总规模的一半。而且,如果这一目标实现,则到2015年,我国水电装机总量将达到3.33亿千瓦,接近2020年目标。
从核电发展速度的下调到水电的加速,这些数字都与一个目标密切相关,那就是“到202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的15%”,这是我国政府对世界做出的减排承诺。“十二五”规划中,这一比例达到11.4%的目标也正是根据上述目标推算出来的。
按照装机总量大小,目前我国可利用的主要非化石能源依次是水电、核电、风电、光伏以及生物质能等能源形式。国家能源局此前对于这15个百分点“蛋糕”的分配方式是,水电在我国一次能源的比重占到9%左右,核电占到4%,风电、太阳能和其他非化石能源占到2%。
然而,前不久发生的日本福岛核电事故的警示作用使得这一“分法”做出调整。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职副理事长魏昭峰前不久透露,“十二五”我国核电发展线路将由“大力发展”转变为“安全高效”,且目标也相应缩水。这就意味着其他能源的“出力”必须更多。
在上述非化石能源中,虽然风电和光伏的发展近年来不断加速,但是由于其成本仍然较高,且并网技术难题仍难以解决,并不被寄予厚望。而水电开发空间还很大,分析机构统计,我国水电的经济可开发量为4亿千瓦,技术可发开量为5.4亿千瓦。
值得注意的是,上述计划仅仅是从乐观角度看待的。事实上由于对于自然环境破坏严重,水电一直被视为一把“双刃剑”,争议也存在多年。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凌江便表示,某一水域因水电开发而造成的水污染问题时发现,修建水坝后,河流的水流减缓,水体的富营养化使得水白菜疯长,水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。“水电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比火电造成的污染更严重,其损失可谓触目惊心。”他说。
也正是因为上述原因,水电建设是否应该大刀阔斧的争论已经延续多年。其中有代表性的就是对怒江流域水电开发,2003年决定建造的水电项目得到了当地官员的支持,但环保人士却始终坚决反对,这一项目的可行性至今仍在争论中。国家层面,环保部和国家能源局对于开发水电的表态也屡有不同声音。但2008年国家的4万亿振兴计划中电力行业核准的投资额逾千亿元,却没有一分资金用于水电的开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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